以上文件除護照與台胞證外,皆需經台灣公證人認證後,轉送海基會與海協會驗證,方可持往大陸地區使用。 被繼承人與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(如果父母亡故的,還要提出父母的死亡證明及除戶戶籍謄本); 繼承人攜核驗過後的公證書和大陸不動產權屬證明(房產證)至大陸不動產所在地之公證處辦理「繼承公證」 辦理外匯登記:向大陸外匯管理局申請遺產資金匯出許可,提供繼承公證書等文件。 香港閆顯明律師事務所- 專業香港律師-... https://smebrother.com/blogs/news/父母也有被差別對待的一天-香港和大陸遺產繼承順位大不同
5 Tips About 大陸 遺產 繼承 You Can Use Toda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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